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16-03-16点击次数: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主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及港澳台事务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有:

1. 贯彻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对外方针、政策。

2. 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及涉港澳台事务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实施。

3. 学校涉外及涉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和协调。

4. 负责学校与国(境)外高校及机构合作交流的组织协调、协议洽谈。

5. 负责制定学校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因公临时出访交流组团工作计划,并负责出访人员派出手续的办理和行前教育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各类团组来校交流、访问、讲学、任教、合作研究的管理服务工作。

7. 负责国家、重庆市等公派出国出境学习项目的遴选、申报等,以及学校公派出国出境交流人员的派出管理工作。

8. 负责在读中国籍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组织、选派和管理等工作。

9. 负责各类海外引智项目申报,长短期外国专家邀请、聘请,来华手续办理及日常管理。

10. 统筹协调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留学生招生工作。

11. 负责牵头组织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国际会议及其他涉外活动的报批和管理。

12. 统筹协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申报、评估等管理工作以及境外合作办学项目。

13. 负责学校外事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14. 负责外教公寓及外教工作间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15. 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外事保密及安全工作。

1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涉外事务。